中正信德

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

独立

客观公正中国

优质高效

以质量求信誉   以信誉求发展
新闻中心
News
中山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通知
来源: | 作者:pro536925 | 发布时间: 2015-10-23 | 5228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山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

《中山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正式印发,将于10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同期,中山国土资源局将开始受理预售商品房在建工程抵押登记业务。

预售款监管办法正式实施后,购房者将不再把买房的预付款直接交给开发商,而是存入由开发商、监管银行、房管部门共同管理的账户,开发商不能随意挪用。预售款将由监管机构负责监管,做到专款专户、专款专用、全程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保障工程的顺利完成并达到建设标准,有效避免烂尾楼、延期交房等问题的发生,保护购房者的权益。

其实广东东莞、惠州、江门等地早有预售款监管的相关规定,而早于2013年11月份,中山市国土局也已发布了《中山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并计划于2014年开始实施。然而一年多过去了,该办法仍未见正式出台。征求稿发布之初,不乏质疑之声。不少开发商担心工程设成本的增加,担心因此而造成企业资金链的断裂。

对此,天睿地产营销总监马建宏接受房讯记者采访时表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对于购房客户来说是一个保障,同时确保了项目整体开发及售后办证等的保障!但政策实施后许多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的所有款项(包括定金、首付、按揭款等)都会一同监管不能作为其他用途,在开发过程当中开发商很可能会出现资金链紧张甚至是断裂。对于目前中山市场形势来看,开发商的压力将会越来越大,也会使很多开发商转投其他渠道的投资。

如今,携同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一起姗姗而来的还有国土局另一项业务——预售商品房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据了解,该项业务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开始受理。

预售商品房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取得预售许可的预售商品房,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业务受理条件

在建工程必须取得预售许可,并且未办理初始登记;

抵押物范围只包括已建设部分预售商品房;

抵押物为具体的预售商品房单元;

抵押权人必须为商业银行;抵押人必须是房地产开发企业;

已办理商品房预售款资金监管的预售项目方可申请办理预售商品房在建工程抵押同一预售项目、数量为50宗及以上的批量抵押业务,须提供《预售商品房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申请明细表》电子文档。为确保权属清晰,相关抵押事项将在国土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通告。

新闻中心
NEWS

热线:+86-0760-88367206

邮箱:zxcpv@qq.com

传真:+86-0760-88367208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东苑路十二号2楼3卡